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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纳税人可以同时使用国税和地税的发票吗?

来自:    发布时间:2016-10-21    浏览 :

 
问:营改增纳税人可以同时使用国税和地税的发票吗?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改增后国税、地税发票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192号)第三条规定:“关于地税机关已发放发票的缴销问题
  ……初次在国税机关领用发票的纳税人,须缴销地税机关已发放的发票后,方可领用;凡在国税机关已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地税机关已发放的发票一律缴销。“
  因此,纳税人需要先缴销地税发票才可以领购国税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