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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施工的项目预缴增值税时,是否可以扣除分包款

来自:    发布时间:2016-12-28    浏览 :

 
【问题】
  我公司是选择一般计税的建筑企业。外地施工的项目预缴增值税时,是否可以扣除分包款?取得的分包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答案】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您公司选择一般计税,在施工地预缴税款时可以扣除分包款;在实际申报时,计税收入因为是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以,分包项目取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