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会计师事务所 > 新闻动态 > 行业资讯 >
热点文章
    鼓励台商资金回流 台财部承诺:不
    虽有大量台商咨询回台投资,但始终没人敢跨出第一步与台国税局协商。台财政部政务次长吴自心20日承诺,台商企业或个人向国税局咨询资料将「去识别化」,不会藉此将回台的台商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上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审计质量,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公众利益,现就做好上市公 ...
    秦博勇率团赴德国参加联合国审计
    来源:审计署 12月3日至4日,受胡泽君审计长委托,秦博勇副审计长率中国审计代表团一行4人赴德国波恩参加了联合国审计委员会第49次特别会议,并于会后访问了德国联邦审计院。 本 ...
    注意:印度简化中小企业税务申报
    印度财政部长戈雅(Piyush Goyal)于2019年2月1日在国会提出2019年度财政预算案,这是目前执政的莫迪政府在6月选举前最后一次提出的预算案,相关要点如下: 对贸易商及微中小型企业(MSM ...
    财预〔2018〕34号 关于做好2018年地
    财预〔2018〕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 ...
    中注协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表彰社会各界人士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支持和做出的贡献,以及协会会员长期致力于行业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贡献,扩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中注协按照《 ...
    律师事务所2018年度财务年终决算报
    各律师事务所: 全市律师事务所2018年度财务年终决算报表填报工作将于2019年1月2日至2月18日进行,请各律师所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决算报表的填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
    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和本指引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 上,对被审计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科研项目资金投入、使用、管理情况发表审计 意见的书面文件。注册 ...
    财预〔2018〕35号 财政部印发《预
    财预〔2018〕35号 财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报送的资料
    一、必填报表及必报资料(通用) (一)申报表 (二)企业财务报表 这里特别强调下:关联企业纳税人申报时有重大变化哦,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 ...
2016年第76号 税总明确走逃(失联)企业开具专票的处理

来自:    发布时间:2016-12-06    浏览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效防范税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走逃(失联)企业的判定
  走逃(失联)企业,是指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税务机关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查询、涉税事项办理核查以及其他征管手段,仍对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查无下落的,或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代理记账、报税人员等,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可以判定该企业为走逃(失联)企业。
二、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一)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范围。
  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2.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
  (三)异常凭证由开具方主管税务机关推送至接受方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具体操作规程另行明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