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会计师事务所 > 常见问题 > 审计评估 >
德瑞会计师事务所
国有企业:评估报告有效期与增资扩股实施(工商变更)

来自:    发布时间:2016-09-09    浏览 :

 
问:国有企业准备增资扩股,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报告有效期一年,2016年5月完成了评估报告的备案工作。是否必须在评估报告过期之前(2016年6月29日前),完成公司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工作?
答:
  因为是国有资产所以才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完成备案,是对评估报告的要求,对于工商变更没有要求。而且工商变更不需要你拿着评估报告(股东会决议就行)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