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评估报告有效期与增资扩股实施(工商变更)_德瑞会计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财审税审评估验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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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评估报告有效期与增资扩股实施(工商变更)
来自:
发布时间:2016-09-09 浏览 :次
问:国有企业准备增资扩股,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报告有效期一年,2016年5月完成了
评估报告
的备案工作。是否必须在评估报告过期之前(2016年6月29日前),完成公司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工作?
答:
因为是国有资产所以才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完成备案,是对评估报告的要求,对于工商变更没有要求。而且工商变更不需要你拿着评估报告(股东会决议就行)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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