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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销售生产厂房及土地,扣除项目金额怎么确定?

来自:    发布时间:2018-04-02    浏览 :

 
【答案】
  土地增值税条例第六条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所以生产企业销售土地及地上厂房,可除项目由以下三部分确定: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旧房的评估价格;
  3、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