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会计师事务所 > 常见问题 > 其它常见问题 >
德瑞会计师事务所
车位出租,想转为自用固定资产,应该如何处理

来自:    发布时间:2017-01-12    浏览 :

 
【问题】
  公司的部分车位用于出租,以前年度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现在想转为自用固定资产,应该如何处理?
【答案】
  公司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固定资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转换日,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