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题: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
二、业务概述:
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的申请,在增值税税控系统中将税务登记信息、资格认定信息、税种税目认定信息、票种核定信息、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票总金额等信息载入金税盘(税控盘)。
三、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
纳税服务规范》相关表证单书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2版更新事项的通知
四、办理部门:
暂时没有内容!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暂时没有内容!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通知经办人凭《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到服务单位领购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纳税人领购金税盘(税控盘)后即时办结。
七、办理地点:
暂时没有内容!
八、应提供资料:
(1)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应提供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2)《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