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题:
发票退回
二、业务概述:
因发票印制质量、发票发放错误、发票发放信息登记错误、纳税人领票信息电子数据丢失、税控设备故障等原因,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退票。
三、政策依据: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2版更新事项的通知
四、办理部门:
暂时没有内容!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暂时没有内容!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七、办理地点:
暂时没有内容!
八、应提供资料: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1)退回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提供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或IC卡;退回税控收款机发票的,提供税控收款机用户卡。
(2)未使用的空白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
(1)《发票领用簿》。
(2)退回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或IC卡;退回税控收款机发票的,应提供税控收款机用户卡。
(3)未使用的空白发票。